【药品禁忌】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任一组份或中国仓鼠卵巢细胞表达蛋白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心脏毒性:
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特别是曾使用过蒽环类抗生素和环磷酰胺的患者,均应进行基线心脏功能评估,包括病史、体检、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或放射性心血管造影(MUGA)等,并记录基线左室射血分数(LVEF)。治疗期间所有患者应定期监测心脏功能,一般情况下每3个月测量LVEF一次。
若LVEF值相对基线下降>10%,并且下降至50%以下,则应暂停使用伊尼妥单抗,并在约3周内重复评估LVEF。若LVEF无改善,或进一步下降,或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则强烈建议终止伊尼妥单抗用药,除非认为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对于发生无症状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频繁监测(如每6-8周一次)。若患者的左心室功能持续减退,但仍保持无症状,医师应考虑终止治疗,除非认为对个体患者的获益大于风险。
不推荐合并有以下疾病的患者使用本品:
• 充血性心力衰竭
• 高危、未控制心律失常
• 需要药物治疗的心绞痛
• 有临床意义的心瓣膜疾病
• 心电图提示透壁性心肌梗死
•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输注相关反应:
本品为蛋白类制品,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输注相关反应。输注相关反应包括一系列症状,一般表现为发热、寒战,还偶见恶心、呕吐、疼痛(有时发生于肿瘤部位)、头痛、眩晕、呼吸困难、低血压、皮疹和乏力等症状。
所有发生呼吸困难或临床严重低血压的患者均应停止输注本品,同时给予相应药物治疗,治疗药物包括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苯海拉明、支气管扩张剂和氧气等。应密切监护患者并进行仔细评估,直至所有症状与体征得到完全缓解。强烈建议所有发生严重输注相关反应的患者永久停止使用本品。
肺部反应:
同类抗HER2单抗药物曲妥珠单抗在上市后的临床应用中有报告严重肺部反应事件,偶尔可导致死亡。已报告的事件有间质性肺病(包括肺浸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炎、非感染性肺炎、胸腔积液、呼吸窘迫、急性肺水肿和呼吸功能不全等。这些肺部反应可以是输注相关反应的一部分,也可能延迟发生。
导致间质性肺病的危险因素包括之前或正在合并使用其它已知可导致间质性肺病的抗肿瘤治疗,如紫杉烷类、吉西他滨、长春瑞滨和放疗等。因肿瘤进展或合并疾病导致静息状态呼吸困难的患者发生肺部反应的风险更高,此类患者不应接受本品治疗。
化疗诱导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加重:
在本品联合长春瑞滨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临床试验中,联合治疗组患者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较高(试验组比对照组:88.00% vs. 82.24%,其中3-4级发生率为71.11% vs. 53.27%)。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同类抗HER2单抗药物曲妥珠单抗在上市后临床应用中有报道,孕期使用曲妥珠单抗治疗出现羊水过少,某些病例还引起致死性胎儿肺发育不良。应告知患者怀孕期间使用本品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如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怀孕,需进行密切监测。对于怀孕期间使用过伊尼妥单抗治疗的妇女,应监测是否发生羊水减少等问题,如果发生羊水过少,则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应检查和监测。
哺乳期妇女: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能分泌到人乳汁中,由于人免疫球蛋白(IgG) 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对婴儿的潜在伤害未知,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停止母乳喂养。
儿童用药:
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
伊尼妥单抗用于65岁及以上患者的经验有限。本品临床试验中年龄在65岁以上受试者的样本量较小,尚不足以判定老年患者的不良反应以及疗效是否不同于年轻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