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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福】乌帕替尼缓释片 药理毒理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乌帕替尼是一种 Janus 激酶(JAK)抑制剂。JAK 是细胞内酶,可传递细胞
膜上的细胞因子或生长因子受体相互作用产生的信号,从而影响血细胞生成的细胞过程和免疫细胞功能。在此信号转导通路中,JAK 磷酸化并激活信号转导与转
录活化因子(STAT),STAT 调节细胞内基因表达等活动。乌帕替尼在 JAK 位点
调节此信号传导通路,阻滞 STAT 的磷酸化和活化。
JAK 酶通过 自身 的配对 (如 JAK1/JAK2 、 JAK1/JAK3 、JAK1/TYK2 、
JAK2/JAK2、JAK2/TYK2)传递细胞因子信号。在不含细胞的分离酶活性测定中,
乌帕替尼对 JAK1 和 JAK2 的抑制作用高于对 JAK3 和 TYK2 的抑制作用。在人
白细胞中开展的细胞测定中,乌帕替尼对 JAK1 和 JAK1/JAK3 介导的细胞因子
诱导的 STAT 磷酸化的抑制作用比对 JAK2/JAK2 介导的 STAT 磷酸化的抑制作
用更强。但是,目前尚不清楚这种特异性 JAK 酶抑制作用与治疗效果的相关性。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乌帕替尼 Ames 试验、体外人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大鼠体内骨
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在大鼠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中,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分别经口给
予乌帕替尼最高达 50、75mg/kg/日(以 AUC 计,分别约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
(MRHD)30mg/日的 24 和 48 倍)时,未见对雄性和雌性生育力的影响,但经
口给药 25 和 75mg/kg/日(以 AUC 计,分别约相当于 MRHD 的 13 和 48 倍)时
对妊娠的维持产生了不良影响,表现为剂量相关的着床后丢失增加(吸收胎增加)
和窝平均活胎数降低。雌性大鼠经口给予乌帕替尼 5mg/kg/日(以 AUC 计,约相
当于 MRHD 的 1 倍),与给予相同剂量的雄性大鼠交配,未见对活胎数的影响。
在一项大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在器官发生期(妊娠第 6 天
至第 17 天)经口给予乌帕替尼 5、25 和 75mg/kg/日,剂量≥5mg/kg/日(以 AUC
计,≥MRHD 的约 1 倍)时,乌帕替尼具有致畸作用(骨骼畸形,包括肱骨畸形
和肩胛骨弯曲);在 75mg/kg/日(以 AUC 计,约为 MRHD 的 48 倍)剂量下,在
未见母体毒性情况下还可见其他骨骼畸形(前肢/后肢弯曲及肋骨/椎骨缺陷)和
胎仔体重下降。
在第二项大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在器官发生期(妊娠第 6
天至第 17 天)经口给予乌帕替尼 1.5 和 4mg/kg/日,在 4mg/kg/日(以 AUC 计,
约为 MRHD 的 0.9 倍)剂量下,乌帕替尼具有致畸作用(骨骼畸形,包括肱骨
和肩胛骨弯曲)。在 1.5mg/kg/日(以 AUC 计,约为 MRHD 的 0.2 倍)剂量下未
见胚胎-胎仔发育毒性。
兔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兔在器官发生期(妊娠第 7 天至第 19 天)
经口给予乌帕替尼 2.5、10 和 25mg/kg/日,在 25mg/kg/日(以 AUC 计,约为
MRHD 的 8.5 倍)剂量下,在具有母体毒性情况下可见胚胎致死性、胎仔体重下
降和心血管畸形,胚胎致死性表现为总吸收胎和早期吸收胎发生率增加引起的着
床后丢失增加;在 10mg/kg/日(以 AUC 计,约为 MRHD 的 1.3 倍)剂量下未见
胚胎-胎仔发育毒性。
大鼠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大鼠于妊娠期第 6 天至哺乳期第 20 天经口给予乌
帕替尼 2.5、5 和 10 mg/kg/日,在 10mg/kg/日(以 AUC 计,约为 MRHD 的 1.6
倍)剂量下,未见母体毒性和子代发育毒性。
哺乳期雌性 SD 大鼠于产后第 7~8 天单次经口给予口服放射性标记的乌帕
替尼 10 mg/kg,以 AUC 计,乳汁中的药物暴露量约为母体血浆药物暴露量的 30
倍,乳汁中大约 97%的药物相关物质是母体药物,说明可通过大鼠乳汁分泌。
致癌性
在 SD 大鼠和 rasH2 转基因小鼠中评价了乌帕替尼的致癌性。雄性和雌性大
鼠分别经口给予乌帕替尼最高达 15 和 20mg/kg/日(以 AUC 计,分别相当于人
最大推荐剂量的 2.4 和 6 倍)时,最长给药达 101 周,未见致癌性。雌雄 rasH2
转基因小鼠连续 26 周经口给予乌帕替尼最高达 20mg/kg/日,未见致癌性。
幼龄动物毒性
幼龄大鼠于出生后 15 日~第 63 日经口给予乌帕替尼 5、20、50mg/kg/日,对
血液系统和免疫系统的影响与成年大鼠中观察到的结果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