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伏立康唑
商品名称:威凡(Vfend)
英文名称:Voriconazole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Fulikangzuo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伏立康唑,其化学名称为(2R,3S)-2-(2,4-二氟苯基)-3-(5-氟基-4-嘧啶)-1-(1H-1,2,4-三唑-1-基)-2-丁醇。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6H14F3N5O 分子量:349.31 本品所含辅料为:磺丁倍他环糊精钠(SBECD)。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白色固体。
【适应症】
本品为广谱的三唑类抗真菌药,适用于下列真菌感染:(1)侵袭性曲霉病。(2)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中的念珠菌血症。(3)对氟康唑耐药的念珠菌引起的严重侵袭性感染(包括克柔念珠菌)。(4)由足放线病菌属和镰刀菌属引起的严重感染。本品主要用于进展性、可能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患者的治疗。
【规格】
200mg
【用法用量】
1、静脉制剂的配制溶解未使用的产品或废弃材料应按当地规定进行处理。 伏立康唑粉针剂使用时先用19ml注射用水或者19ml氯化钠注射液(9mg/ml[0.9%])溶解成20ml的澄清溶液,溶解后的浓度为10mg/ml。如果无法将稀释剂吸入粉针剂瓶,则弃去此瓶。推荐使用标准20ml注射器(非自动化注射器),以保证在稀释时量取准确剂量(19ml)的注射用水或者氯化钠注射液(9mg/ml[0.9%])。稀释后摇动药瓶直至药物粉末溶解。 本产品仅供单次使用,未用完的溶液应当丢弃。只有清澈、无颗粒的溶液才能使用。 用药时,已溶解好的浓缩液按所需量加到推荐的、相容的稀释液中(见下述),最终配成含量为0.5~5mg/ml的伏立康唑溶液。 稀释伏立康唑必须以不高于5mg/mL的浓度滴注,滴注时间须1~2小时。因此,浓度为10mg/mL的伏立康唑应进一步稀释(可以作为稀释剂的溶液见下文): 1.根据患者体重,计算稀释10mg/mL伏立康唑浓缩液的所需体积(见表1) 2.为加入所需体积的伏立康唑浓缩液,需从输注袋或输注瓶中吸掉和弃去至少同样体积的稀释剂。当加入10mg/mL伏立康唑浓缩液时,输注袋或输注瓶中剩余的稀释剂应可使药物的最终浓度介于0.5mg/mL和5mg/mL之间。 3.使用合适体积的注射器和无菌技术,从相应数量的伏立康唑粉针剂瓶中吸取所需体积的伏立康唑浓缩液,加入输注袋或输注瓶中。丢弃未用完的粉针剂瓶。 伏立康唑最终配制溶液的静脉滴注速度最快不超过每小时3mg/kg,滴注时间须1~2小时。 注射用伏立康唑为无防腐剂的单剂无菌冻干粉剂。因此,从微生物学的角度,稀释后必须立即使用。如果不立即滴注,在使用前的保存时间和条件将由使用者负责,保存在2℃到8℃的温度下,除非是在严格控制的、经过验证的无菌条件下进行溶解的,否则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伏立康唑可以采用下列注射液稀释: 9mg/ml(0.9%)的氯化钠注射液复方乳酸钠注射液 5%葡萄糖和复方乳酸钠注射液 5%葡萄糖和0.45%氯化钠注射液 5%葡萄糖注射液含有20mEq氯化钾的5%葡萄糖注射液 0.45%氯化钠注射液 5%葡萄糖和0.9%氯化钠注射液伏立康唑与其他溶液的相容性尚不清楚。参见“配伍禁忌”。配伍禁忌本品禁止和其它药物,包括肠道外营养剂(如Aminofusin10%Plus)在同一静脉输液通路中同时滴注。伏立康唑与Aminofusin10%Plus物理不相容,二者在4℃储存24小时后可产生不溶性微粒。本品滴注结束后,其静脉输液通路可能可用于其它药物的滴注。血制品和短期输注的电解质浓缩液:开始伏立康唑治疗前应纠正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部分)。即使是各自使用不同的输液通路,本品禁止和血制品或短期输注的电解质浓缩液同时滴注。全肠外营养液:使用本品时不需要停用全肠外营养,但需要分不同的静脉通路滴注。如果通过多腔管进行滴注,全肠外营养需要使用与本品不同的端口。本品禁止用4.2%碳酸氢钠溶液稀释。 2、剂量的一般考虑本品在静脉滴注前先溶解成10mg/ml,再稀释至不高于5mg/ml的浓度。静脉滴注速度最快不超过每小时3mg/kg,每瓶滴注时间须1~2小时。 伏立康唑粉针剂不可用于静脉推注。 在使用伏立康唑治疗前或治疗期间应监测血电解质,如存在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等电解质紊乱应予以纠正。 成人用药无论静脉滴注还是口服给药,第一天均应给予首次负荷剂量,使其血药浓度接近于稳态浓度。由于口服剂型的生物利用度很高(96%),在有临床指征时口服和静脉滴注两种给药方法可以互换。本品另有规格为50mg和200mg的片剂,和40mg/ml干混悬剂。 3、推荐剂量及其调整和治疗持续时间 治疗持续时间治疗持续时间视患者用药后的临床疗效及微生物学检测结果而定,谨慎选择合理治疗时间。见[注意事项]。静脉用药的疗程不宜超过6个月。对于6个月以上的长期治疗,应仔细权衡获益与风险。 剂量调整(成人)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严密监测其潜在的不良反应,并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及时调整药物方案,参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如果患者治疗反应欠佳,口服给药的维持剂量可以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300mg;体重<40kg的患者,剂量调整为每日2次,每次150mg。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上述较高的剂量,口服给药的维持剂量可以每次减50mg,逐渐减到每日2次,每次200mg(体重<40kg的患者,减到每日2次,每次100mg)。 如果用于预防,请参见下文。 2岁~<12岁以下的儿童和轻体重青少年(12~14岁且体重<50公斤者)应按儿童剂量服用伏立康唑,因为与成人相比,这些青少年的伏立康唑代谢方式与儿童更相似。 建议通过静脉滴注疗法开始治疗,并且只在取得明显临床改善时才考虑口服疗法。请注意,8mg/kg静脉滴注时伏立康唑暴露量大约是9mg/kg口服时伏立康唑暴露量的两倍。 儿童的推荐剂量是基于干混悬剂的研究。尚未在儿童中进行口服混悬剂和片剂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考虑到儿童患者的胃肠通过时间可能较短,片剂在儿童的吸收可能与成人患者不同。因此建议2~<12岁的儿童患者采用口服干混悬剂配方。 对于所有其他青少年(12至14岁且体重≥50kg;15至17岁任何体重),伏立康唑应按成人剂量给药。 剂量调整(儿童[2至<12岁]和轻体重青少年[12至14岁且<50kg])如果患者反应不足,可按照1mg/kg增加剂量(如果最初使用的最大口服剂量为350mg时增幅为50mg)。如果患者无法耐受治疗,则按照1mg/kg降低剂量(如果最初使用的最大口服剂量为350mg时降幅为50mg)。尚未对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的2~<12岁儿童患者应用本品进行研究。 成人及儿童中的预防预防应当从移植当天开始且预防用药天数最长可为100天。应根据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发生风险尽可能缩短预防用药天数(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免疫抑制确定)。只有当免疫抑制或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持续时,移植后的最长预防用药天数才可持续至180天。 剂量在各年龄组中推荐的预防给药方案与治疗给药方案相同。请参见上面的治疗给药方案表格。 预防持续时间尚未在临床试验中对伏立康唑使用时间超过180天的安全性和疗效进行充分的研究。对于180天(6个月)以上的伏立康唑预防使用,需仔细评估效益与风险平衡。 以下内容同时适用于治疗和预防剂量调整对于预防使用,当缺乏疗效或发生治疗相关不良事件时,不建议调整剂量。如果发生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则必须考虑停用伏立康唑以及使用替代抗真菌药物。 合并用药时的剂量调整与苯妥英合用时,建议伏立康唑的口服维持剂量从每日2次,每次200mg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400mg(体重<40kg的患者,剂量从每日2次,每次100mg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200mg)。伏立康唑应避免与利福布汀合用。如果必须联合使用时,建议伏立康唑的口服维持剂量从每日2次,每次200mg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350mg(体重<40kg的患者,剂量从每日2次,每次100mg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200mg)。与依非韦伦合用时:如伏立康唑的维持剂量增加至每12小时400mg而依非韦伦的剂量减少50%,即减少到300mg每日1次时,伏立康唑可与依非韦伦联合使用。停用伏立康唑治疗的时候,依非韦伦应当恢复到其最初的剂量。 4、老年人用药老年人应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 5、肾功能损害者中度到严重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发生赋形剂磺丁倍他环糊精钠(SBECD)蓄积。此种患者宜选用口服给药,除非应用静脉制剂的利大于弊。这些患者静脉给药时必须密切监测血清肌酐水平,如有异常增高应考虑改为口服给药。 伏立康唑可经血液透析清除,清除率为121ml/min。4小时血液透析仅能清除少许药物,无需剂量调整。 静脉制剂的赋形剂磺丁倍他环糊精钠(SBECD)在血液透析中的清除率为55ml/min。 6、肝功能损害者轻度至中度肝硬化患者(Child-PughA和B)伏立康唑的负荷剂量不变,但维持剂量减半。目前尚无伏立康唑应用于重度肝硬化患者(Child-PughC)的研究。伏立康唑治疗肝功检查异常患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碱性磷酸酶(AP)异常或总胆红素高于正常上限5倍以上)的安全性数据非常有限。有报道伏立康唑与肝功能检查异常增高和肝损害临床体征有关,如黄疸,因此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权衡利弊。肝功能损害者应用本品时必须密切监测药物的毒性反应。 7、儿童用药尚未在2岁以下儿童患者中评估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不良反应】
1、安全性概要伏立康唑的安全性数据来自一个包括2000多例受试者(包括接受治疗患者1655例和预防性研究患者279例)的安全性数据库。它代表了不同的人群,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患食道念珠菌病和难治性真菌感染的HIV感染患者,患念珠菌血症和曲霉病的非粒细胞减少患者以及健康志愿者。705例患者的伏立康唑疗程超过12周,其中164例患者接受伏立康唑治疗超过6个月。 最常见的报告的不良反应是视觉障碍、发热、皮疹、呕吐、恶心、腹泻、头痛、外周水肿、、肝功能检查异常、呼吸窘迫和腹痛。 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一般为轻到中度。按年龄、种族和性别对安全性数据进行分析,未见显著的临床差异。 2、不良反应列表表2列出了所有可能有因果关系的不良反应。其中大多数研究是开放性的,并按器官系统和发生频率分类。发生频率:很常见:(≥1/10);常见(≥1/100但<1/10);少见(≥1/1000但<1/100);罕见(≥1/10000但<1/1000);非常罕见(<1/10000);未知(无法从已知数据推断)。在各发生频率组,不良反应类型按其性质严重度降序排列。 对所选不良反应的描述视觉障碍:和伏立康唑有关的视觉损害很常见。和伏立康唑治疗有关的视觉障碍在治疗研究中很常见。临床试验中,包括短期和长期治疗,约21%的受试者出现视觉改变/增强,视物模糊,色觉改变或畏光。视觉障碍呈一过性,可以完全恢复。大多数在60分钟内自行缓解,未见有临床意义的长期视觉反应。有证据表明伏立康唑重复给药后这种情况减轻。视觉障碍一般为轻度,导致停药的情况罕见,没有长期后遗症。视觉障碍可能与较高的血药浓度和/或剂量有关。虽然伏立康唑的作用部位似乎主要局限于视网膜,但其作用机制仍不清楚。一项研究中,以健康志愿者为对象研究了伏立康唑对视网膜功能的影响,发现本品可减小视网膜电波波形的振幅,停药后则恢复正常。视网膜电图(ERG)通常用于检测视网膜中的电流情况。ERG的变化在29天的治疗期内没有进展,停用伏立康唑后完全恢复。上市后曾有长期视觉不良事件报告。 皮肤反应:临床试验中,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皮肤反应常见。但这些患者患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合并使用了多种伴随药物产品。大多数皮疹为轻到中度。伏立康唑治疗期间患者出现严重皮肤反应的情况罕见,这些严重反应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和多形性红斑。如果患者出现皮疹,应当密切观察,如果病损进展,则要停用伏立康唑。已有光敏反应的报告,特别是在长期治疗期间。在长期使用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中有皮肤鳞状细胞癌的报道。其形成机制仍不清楚。 临床实验室检查值(肝功能检查):伏立康唑临床研究项目中,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受试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转氨酶异常的总发生率为13.5%(258/1918)。肝功能检查异常可能与血药浓度较高和/或剂量较高有关。大多数肝功能检查异常不需调整剂量即可恢复,或者在调整剂量后恢复,有的停药后恢复。在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中,用伏立康唑后偶有严重肝毒性反应,包括黄疸,罕见肝炎和导致死亡的肝衰竭。发生上述不良事件者大多伴有其他严重的基础疾病。在开始使用伏立康唑治疗时及治疗中均应检查肝功能,如在治疗中出现肝功能异常,则需严密监测,以防发生更严重的肝损害。处理应包括肝功能实验室评价(特别是肝功能检查)。 与静脉滴注有关的反应健康受试者在静脉滴注过程中曾发生的与滴注相关的类过敏反应主要为潮红、发热、出汗、心动过速、胸闷、呼吸困难、晕厥、恶心、瘙痒以及皮疹。症状多在开始静滴后即刻出现。 预防一项针对接受异基因HSCT且先前未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成人和青少年患者所进行的开放性、对照、多中心研究对使用伏立康唑与伊曲康唑初级预防进行了比较。据报告,伏立康唑组中有39.3%的受试者因不良事件而永久停药,而伊曲康唑组中有39.6%的受试者因不良事件而永久停药。伏立康唑组有50位(21.4%)受试者因治疗中出现的肝脏不良事件而永久停用研究药物,而伊曲康唑组有18位(7.1%)。 儿童患者:在285例2~<12岁儿童患者中研究了伏立康唑的安全性,这些患者在药代动力学研究(127例儿童患者)和同情性使用项目(158例儿童患者)中应用了伏立康唑。这285例患儿中的不良反应特点与成年人相似。上市后数据显示,对比成年人,儿童患者中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可能会较高(尤其是红斑)。22例年龄不足2岁的患者在同情性使用项目中接受了伏立康唑治疗,报告了下列不良反应(不能排除与伏立康唑有关):光敏反应(1例)、心律失常(1例)、胰腺炎(1例)、血胆红素升高(1例)、肝酶升高(1例)、皮疹(1例)和视神经乳头水肿(1例)。上市后报道中已有儿童患者胰腺炎的报道。 3、在中国成年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在一项开放的、前瞻性、无对照、多中心研究中,评价了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应用伏立康唑治疗的安全性。共77名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入选,并接受伏立康唑治疗。共有62名受试者(80.5%)报告了182个治疗中出现的全因不良事件,其中90个被认为与治疗相关。治疗中出现的全因不良事件中最常见的为低钾血症(13.0%;其中5.2%与治疗相关)和视觉障碍(13.0%;所有均与治疗相关)。大部分不良事件属轻度或中度。18名受试者(23.4%)报告的不良事件属重度。14名受试者(18.2%)在研究期间发生了1个或多个严重不良事件,但均与治疗无关。另外5名受试者(6.5%)在治疗结束后发生了1个或多个严重不良事件;其中仅有1个被认为与治疗相关。7名受试者(9.1%)在研究期间死亡,另有7名受试者(9.1%)在永久中止治疗或研究结束后(但在报告期内)死亡。实验室检查异常和生命体征改变总体并不显著。 报告疑似不良反应在药品获得上市许可后,报告疑似不良反应非常重要,以便持续监测药品效益与风险之间的平衡。
【禁忌】
1、本品禁用于对其活性成份或其赋形剂超敏者。 2、本品禁止与CYP3A4底物联合使用,包括特非那汀、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和奎尼丁等。因为本品可使上述药物的血浓度增高,导致QT间期延长,并且偶见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 3、本品禁止与西罗莫司联合使用。伏立康唑可显著增加西罗莫司的血药浓度,因此,禁止合用这两种药物。 4、本品禁止与利福平、卡马西平和苯巴比妥联合使用。这些药物可能会显著降低本品的血浓度,因此,本品禁止与这些药物合用。 5、本品禁止以标准剂量与400mg(每日一次)或更高剂量的依非韦伦联合使用。健康受试者同时应用此剂量的依非韦伦与伏立康唑,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显著降低。伏立康唑也能显著降低依非韦伦的血药浓度。 6、本品禁止与高剂量的利托那韦(每次400mg及以上,每日2次)联合使用。健康受试者同时应用此剂量的利托那韦与伏立康唑,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显著降低。 7、本品禁止与麦角生物碱类药物联合使用,包括麦角胺、二氢麦角胺等。麦角生物碱类药物为CYP3A4的底物,二者合用后麦角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可能会增高而导致麦角中毒。 8、本品禁止与圣约翰草联合使用。
【注意事项】
1、过敏反应:已知对其他唑类药物过敏者慎用本品。 2、疗程:静脉用药的疗程不宜超过6个月。 3、心血管系统:伏立康唑与QTc间期延长有关。已有报道极少数使用本品的患者发生了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这些患者通常伴有一些危险因素,例如曾经接受过具有心脏毒性的化疗药物、心肌病、低钾血症或同时使用其他可能会诱发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因此在伴有心律失常危险因素的患者中需慎用伏立康唑,例如: ·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 ·心肌病,特别是目前存在心力衰竭者 ·窦性心动过缓有症状的心率失常 ·同时使用已知能延长QTc间期的药物 ·在使用伏立康唑治疗前或治疗期间应当监测血电解质,如存在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等电解质紊乱则应纠正。一项研究表明:单次给予健康志愿者相当于4倍常规剂量的伏立康唑,未发现有受试者QTc间期超过500毫秒(注:可能因此发生临床不良事件(如心率失常)的阈值)。 4、静脉滴注相关反应:在伏立康唑静脉剂型使用过程中曾观察到静脉滴注相关反应,主要是潮红和恶心。应根据症状的轻重考虑是否停药。 5、肝毒性:在临床研究中,伏立康唑治疗组中严重的肝脏反应并不常见(包括肝炎,胆汁瘀积和致死性的暴发性肝衰竭)。肝脏反应的病例主要发生在伴有严重基础疾病(主要为恶性血液病)的患者中。一过性肝脏反应,包括肝炎和黄疸,可以发生在无其他确定危险因素的患者中。通常停药后肝功能异常即能好转。 6、监测肝功能:患者接受伏立康唑治疗时必须仔细监测肝毒性。临床监测应包括在开始伏立康唑治疗时进行肝功能实验室检查(特别是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并且第一个月内至少每周检查一次。治疗时间应该越短越好,但在根据效益-风险评估后治疗继续的情况下,如果肝功检查未见改变,检查频率可以降为每月一次。患者在治疗初以及在治疗中发生肝功能异常时均必须常规监测肝功能,以防发生更严重的肝脏损害。监测应包括肝功能的实验室评价(特别是肝功能检查和胆红素)。如果肝功检查发现指标显著升高,除非医生评估患者的效益-风险后认为应该继续用药,否则均应该停用伏立康唑。在儿童和成年人均需进行肝功能监测。 7、视觉不良反应:疗程超过28天时伏立康唑对视觉功能的影响尚不清楚。有报道应用本品时发生视觉不良反应,包括视物模糊、视神经炎和视神经乳头水肿。如果连续治疗超过28天,需监测视觉功能,包括视敏度、视野以及色觉。 8、肾脏不良反应:有报道重症患者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急性肾衰竭。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有可能也同时合用具有肾毒性的药物或合并造成肾功能减退的其它疾病。 9、监测肾功能:用本品时需要监测肾功能,其中包括实验室检查,特别是血肌酐值。 10、监测胰腺功能:具有急性胰腺炎高危因素(如最近接受过化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尤其是儿童,在接受伏立康唑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胰腺功能。在这种临床情况下可以考虑监测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 11、皮肤不良反应:在治疗中罕有发生剥脱性皮肤反应者,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如果患者出现皮疹,则需严密观察。若皮损加重,必须停药。此外,伏立康唑与光毒性和假性卟啉症有关。建议所有患者(包括儿童)在伏立康唑治疗期间避免日光直射,并且适当使用防护服和有高防晒因子(SPF)的防晒霜等措施。 12、长期治疗对于180天(6个月)以上的长期暴露(治疗或预防),需仔细评估效益与风险平衡,因此,医生应该考虑是否有必要限制伏立康唑的暴露量。已有长期使用伏立康唑发生以下严重不良事件的报道:在一些有光毒性反应的患者中,已有伏立康唑长期治疗患者发生皮肤鳞状细胞癌(SCC)的报道。如果患者发生光毒性反应,咨询各科室意见后应该考虑停用伏立康唑和使用替代抗真菌药物,并将患者转诊至皮肤科。为了对癌前病变进行早期诊断和管理,有光毒性相关病变发生却继续使用伏立康唑的情况下,需系统性和定期进行皮肤病变评估。如果确诊癌前病变或者皮肤鳞状细胞癌,应停用伏立康唑。在移植患者中,已有非感染性骨膜炎合并氟化物和碱性磷酸酶升高的报道。如果患者出现与氟中毒或骨膜炎表现一致的骨骼疼痛和影像学表现,应停用伏立康唑。 13、儿童用药:本品在2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伏立康唑适用于年龄≥2岁的儿童患者。儿童和成年人均需监测肝功能。吸收不良和体重特别低的2岁到12岁以下儿童患者中,口服生物利用度有限。这种情况下,建议静脉应用伏立康唑。儿童人群中的光毒性反应频率更高。由于据报告其会向SCC发展,因此必须对该患者人群采取严格的光保护措施。对于出现光老化损伤(例如雀斑样痣或雀斑)的儿童,建议避免阳光照射并进行皮肤病学随访(即使在停止治疗后)。 14、预防如果发生治疗相关不良事件(肝脏毒性、光毒性及SCC等严重皮肤反应、严重或长期视觉障碍和骨膜炎),则必须考虑停用伏立康唑并使用替代抗真菌药物。 15、苯妥英(CYP2C9底物和强CYP450诱导剂)本品应尽量避免与苯妥英合用,权衡利弊后必须同时应用时,建议密切监测苯妥英的浓度。 16、依非韦伦(CYP450诱导剂;CYP3A4抑制剂和底物)伏立康唑与依非韦伦合用时,伏立康唑的剂量应当每12小时增加到400mg,而依非韦伦的剂量应当每24小时减少到300mg。 17、利福布汀(强CYP450诱导剂)两者合用时需密切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以及利福布汀的不良反应。除非利大于弊,否则应避免同时应用这两种药物。 18、利托那韦(强CYP450诱导剂;CYP3A4抑制剂和底物)伏立康唑应当避免与低剂量利托那韦(100mg每日2次)合用,除非对患者的利益/风险评估证明应该使用伏立康唑。 19、依维莫司(CYP3A4底物,P-gp底物)不推荐伏立康唑和依维莫司联合使用,因为伏立康唑预期会显著增加依维莫司的药物浓度。目前由于数据不足,尚无针对联合使用情况下的剂量推荐。 20、美沙酮(CYP3A4底物) 当与伏立康唑合用时,需要密切监测美沙酮的不良反应和毒性,包括QTc间期延长,因为与伏立康唑合用时,美沙酮的血药浓度会升高。可能需要降低美沙酮剂量。 21、短效阿片类药物(CYP3A4的底物)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应考虑减少阿芬太尼、芬太尼和其它与阿芬太尼结构类似并且通过CYP3A4代谢的短效阿片类药物(如舒芬太尼)的剂量。当阿芬太尼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其半衰期延长4倍,一项独立研究显示,与伏立康唑合用可使芬太尼的平均AUC0-∞升高,因此有必要密切监测阿片类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延长其呼吸监护期)。 22、长效阿片类药物(CYP3A4底物)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应考虑降低羟考酮和其他通过CYP3A4代谢的长效阿片类药物(如氢可酮)的剂量,并密切监测阿片类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 23、氟康唑(CYP2C9,CYP2C19和CYP3A4抑制剂)健康人群口服伏立康唑与口服氟康唑合用时,伏立康唑的Cmax和AUCτ显著增加。尚未确定降低伏立康唑和氟康唑剂量或给药频率以消除该影响的方法。在使用氟康唑后接着使用伏立康唑时,建议监测伏立康唑相关的不良反应。 24、钠含量:每瓶本品含217.6mg钠。在需要限钠饮食的患者要考虑这一点。 25、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伏立康唑对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可能有一定影响。本品可能会引起一过性的、可逆性的视觉改变,包括视物模糊、视觉改变、视觉增强和/或畏光。患者出现上述症状时必须避免从事有危险的工作,例如驾驶或操作机器。 26、胚胎-胎儿毒性伏立康唑应用于孕妇时可导致胎儿损害。动物试验中,使用伏立康唑和致畸形,胚胎毒性,妊娠期延长,难产和胚胎死亡有关系。如在孕期使用伏立康唑,或在用药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27、实验室检查使用伏立康唑前应纠正电解质紊乱,包括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患者处理应当包括实验室评价肾功能(尤其是血清肌酐)和肝功能(尤其是肝功能检查和胆红素)。 28、药物相关作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 目前尚无足够数据来评价伏立康唑在孕妇中使用的安全性。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有生殖毒性,但对人体的潜在危险性尚未确定。 伏立康唑不宜用于孕妇,除非对母亲的益处显著大于对胎儿的潜在毒性。 育龄期妇女 育龄期妇女应用伏立康唑期间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妇女 尚无伏立康唑在乳汁中分泌的资料。当开始使用伏立康唑时必须停止哺乳。 生育能力在动物研究中,雄鼠和雌鼠未显示生殖能力受损。
【儿童用药】
在285例2岁到<12岁的儿童患者中研究了伏立康唑的安全性,这些患者在药代动力学研究(87例儿童患者)和同情性使用项目(158例儿童患者)中应用了伏立康唑。这285例患儿中的不良事件特征与成年人中的情况相似。22例年龄不足2岁的患者在同情性使用项目中接受了伏立康唑治疗,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不能排除与伏立康唑有关):光敏反应(1),心律失常(1),胰腺炎(1),血胆红素升高(1),肝酶升高(1),皮疹(1)和视神经乳头水肿(1)。上市后报道中已有儿童患者胰腺炎的报道。
【老年用药】
一项多剂量口服给药的研究中,健康老年男性(≥65岁)的Cmax和AUCτ较健康年轻男性(18~45岁)分别高61%和86%。但健康老年女性(≥65岁)的Cmax和AUCτ与健康年轻女性(18~45岁)无显著差异。治疗研究中未按照年龄调整用药剂量。研究中观察了血药浓度与年龄之间的关系。伏立康唑在年轻患者和老年患者中的安全性相仿,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以下为伏立康唑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和其他类型的相互作用伏立康唑通过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代谢,并抑制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的活性,包括CYP2C19,CYP2C9和CYP3A4。这些同工酶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可能分别增高或降低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因此,本品可能会增高通过CYP450同工酶代谢的物质的血浓度。 除非特别注明,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在健康成年男性志愿者中进行。采用多剂量的给药方法,每次口服200mg,每日2次,直到达到稳态浓度。这些研究结果对于其他人群和其他给药途径亦有参考意义。 正在使用能使QT间期延长的其他药物者需慎用伏立康唑。与伏立康唑合用时,通过CYP3A4同功酶代谢的药物(如部分抗组胺药、奎尼丁、西沙比利、哌迷清)血药浓度可能会增高,因此,禁止这两种药物合用。 药物相互作用表伏立康唑与其它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详见下表(每日1次用“QD”表示,每日2次用“BID”表示,每日3次用“TID”表示,未确定用“ND”表示)。每个药代动力学参数的箭头方向是基于各参数几何平均值比值的90%置信区间确定,位于80~125%范围之内(?)、之下(↓)或之上(↑)。星号(*)表示二者之间有相互作用。AUC、AUCt和AUC0-∞分别表示给药间隔、从零到血液中可检测到药物的时间以及从零到无穷的药时曲线下面积。 该表格中的相互作用按下列顺序阐述:禁止合用;合用时需要调整剂量并进行密切的临床和/或生物学监测;最后是无明显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但可能在临床治疗中受到关注。
【药物过量】
在临床研究中有3例儿童患者意外发生药物过量。这些患者接受了5倍于静脉推荐剂量的伏立康唑,其中出现1例持续10分钟的畏光不良反应。目前尚无已知的伏立康唑的解毒剂。伏立康唑已知的血液透析的清除率为121ml/min,赋形剂SBECD的血液透析清除率为55ml/min。所以当药物过量时血液透析有助于将伏立康唑和SBECD从体内清除。
【临床试验】
在本节中,临床疗效评定为治愈和好转者均统计为有效。 1、曲霉菌感染——伏立康唑在预后差的曲霉菌病患者中的疗效体外伏立康唑对曲霉菌属具有杀菌作用。在一项开放、随机、多中心的研究中,比较了伏立康唑和两性霉素B在277例免疫功能减退的急性侵袭性曲霉病患者中的疗效和生存受益,疗程为12周。在第1个24小时内,每12个小时静脉滴注6mg/kg负荷剂量的伏立康唑。之后,每12个小时使用4mg/kg的维持剂量,持续至少7天。然后,转为口服剂型治疗,每12小时服用200mg。静脉滴注伏立康唑的治疗时间中位数为10天(范围2~85天)。在静脉滴注伏立康唑治疗后,口服伏立康唑治疗时间的中位数是76天(范围2~232天)。 治疗组和对照组的总有效率分别为53%和31%(基线时异常的症状体征以及影像学/支气管镜检查完全或部分恢复正常)。治疗组第84天生存率显著高于对照组。此外,伏立康唑在死亡时间和因毒性停药的时间方面均有显著优势,并具有显著的临床意义和统计学意义。 这项研究证实了早期一项前瞻性研究的结果。后者的研究对象为伴有预后不良危险因素的患者,包括移植物抗宿主病,特别是颅内感染(通常死亡率为100%)患者,经本品治疗后获得了良好效果。 本项研究包括了伴有骨髓移植、实体器官移植、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癌症或者艾滋病等基础疾病患者的脑部、窦、肺部曲霉病和播散性曲霉病。 2、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念珠菌血症 一项开放、对照研究,以二性霉素B继予氟康唑的序贯疗法为对照,证实了伏立康唑作为念珠菌血症初始治疗的有效性。该研究纳入370例证实为念珠菌血症的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年龄12岁以上),其中248例接受伏立康唑治疗。9例伏立康唑组和5例二性霉素B继予氟康唑序贯组的患者,同时还存在经真菌学证实的深部组织感染。该研究排除了肾功能衰竭的患者。两组中位治疗时间均为15天。主要分析中,“治疗有效”由对给药方案处于盲态的数据审核委员会(DRC)进行评价,“治疗有效”定义为:治疗结束后(EOT)12周时,所有感染症状和体征缓解/改善,同时念珠菌从血液里和感染的深部组织清除。EOT后12周没有接受评价的患者视为治疗失败。该分析示两治疗组均有41%的患者治疗有效。 次要分析采用最近一个可评价时间点(即:EOT,或EOT后2,6,或12周)的DRC评价结果,伏立康唑与二性霉素B继予氟康唑序贯治疗的成功率分别为65%和71%。对于不同时间点的研究者评价的有效率结果列于下表: 3、严重的难治性念珠菌感染本项研究包括有55例严重的难治性念珠菌感染患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和其它侵袭性念珠菌病),这些患者以前已经过抗真菌治疗,特别是氟康唑,但均无效。经伏立康唑治疗后有效者24例(15例治愈,9例好转)。对氟康唑耐药的非白念珠菌菌株感染者中,3/3的克柔念珠菌(治愈)和6/8的光滑念珠菌(5例治愈和1例好转)感染治疗有效。有限的药敏资料也支持了临床疗效。 4、足放线病菌属和镰刀菌属感染伏立康唑对以下罕见的真菌感染有效: 足放线病菌属:伏立康唑治疗组中,28例尖端足分支霉菌感染患者中治疗有效者16例(6例治愈,10例好转);7例多育足分支霉感染患者中2例治疗有效(均为好转)。此外,3例混合(1种以上病原菌,其中包括足放线病菌属)感染者中1例治疗有效。 镰刀菌属:伏立康唑治疗组17例患者,7例有效(3例治愈,4例好转)。这7例患者中,3例为眼感染,1例为窦感染,3例为播散性感染。另有4例患者为包括珠镰孢菌属在内的混合感染,其中2例治疗有效。 上述罕见病原菌感染中,大多数患者对原有的抗真菌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 5、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初级预防-在接受HSCT且先前未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患者中的疗效一项针对接受异基因HSCT且先前未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IFI的成人或青少年患者所进行的开放性、对照、多中心研究比较了使用伏立康唑与伊曲康唑进行初级预防的疗效。“治疗有效”定义为:接受HSCT后能够持续使用研究药物预防达100天(中断治疗不大于14天),以及接受HSCT后存活180天且未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的侵袭性真菌感染(IFI)。修正的意向性治疗(MITT)研究组包括465位接受异体HSCT的患者,其中45%的患者患有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所有患者中有58%采用清髓性预处理方案。患者在接受HSCT后立即开始使用研究药物进行预防:224位接受伏立康唑,241位接受伊曲康唑。在MITT研究组中,使用研究药物进行预防的中位持续时间分别为伏立康唑组96天,伊曲康唑组68天。下表列出了治疗有效率和其他次要终点: 下表分别列出患有AML和采用清髓性预处理方案的患者到第180天时的突破性IFI发生率和主要研究终点(第180天时治疗有效): AML 清髓性预处理方案 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次级预防-在接受HSCT且先前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患者中的疗效一项针对接受异基因HSCT且先前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IFI的成人患者所进行的开放性、非对照、多中心研究评估了使用伏立康唑进行次级预防的疗效。主要终点为接受HSCT后第一年期间确诊或临床诊断IFI的发生率。MITT研究组包括40位先前发生IFI的患者,其中31例为曲霉病,5例为念珠菌病,4例为其他IFI。在MITT研究组中,使用研究药物进行预防的中位持续时间为95.5天。在接受HSCT后的第一年期间,有7.5%(3/40)的患者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IFI,包括一例念珠菌血症病例、一例赛多孢子菌病病例(两例皆为先前IFI的复发)、以及一例接合菌病病例。第180天时的生存率为80.0%(32/40),而1年时的生存率为70.0%(28/40)。 6、疗程临床研究中,705例患者伏立康唑的疗程超过12周,164例超过6个月。 7、儿童用药经验用伏立康唑治疗61例确诊或高度怀疑为侵袭性真菌感染的儿童患者,年龄为9个月到15岁,其中2~12岁者34例,12~15岁者20例。大多数(57/61)患儿曾应用过其他抗真菌药物,但均失败。在治疗性研究中包括了5例12~15岁的患儿,其余患儿则在同情性使用项目中接受了伏立康唑治疗。这些患儿的基础疾病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27例)和慢性肉芽肿病(14例)。真菌感染中以曲霉病最为常见(43/61;70%)。 8、对于QT间期的临床研究一项单剂随机、安慰剂对照、交叉研究评价了伏立康唑和酮康唑对QT间期的影响。健康受试者分别口服伏立康唑800mg、1200mg、1600mg和酮康唑800mg,安慰剂校正后的平均最大QT间期延长时间分别为5.1毫秒、4.8毫秒、8.2毫秒和7.0毫秒。任何一组受试者QT间期的延长时间与基线相比均不超过60毫秒。未发现有受试者QT间期超过500毫秒这一潜在临床相关阈值。 9、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的疗效在一项开放的、前瞻性、无对照、多中心的研究中,证实了伏立康唑在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中的疗效。共计77名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入选研究,并接受伏立康唑治疗。主要终点为,第6周总体疗效评价时改良的意向治疗人群(MITT)的治疗成功率(定义为“痊愈”或“改善”的受试者比例),其结果高达74.3%(95%CI:62.4%,84.0%),且与在符合方案人群(PP)中的结果相当,具体见下表。本研究的次要疗效终点包括:第6周时的临床改善率77.1%(95%CI:65.6%,86.3%)、内镜检查/影像学改善率52.9%(95%CI:40.6%,64.9%)、真菌学清除率(定义为“清除”或“假定清除”)58.6%(95%CI:46.2%,70.2%),以及第6周时改良的意向治疗人群的再次感染率1.4%(95%CI:0.0%,7.7%)。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作用机制伏立康唑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中由细胞色素P450介导的14α-甾醇去甲基化,从而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体外试验表明伏立康唑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本品对念珠菌属(包括耐氟康唑的克柔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白念珠菌耐药株)具有抗菌作用,对所有检测的曲菌属真菌有杀菌作用。详见说明书。
【药代动力学】
详见说明书。
【贮藏】
密闭,在室温下保存。
稀释后的溶液:2℃到8℃保存,不超过24小时(放在冰箱内)。本品为密闭的无菌粉末。因此,从微生物学的角度来看,稀释后必须立即使用。如果不立即静脉滴注,除非是在无菌环境下稀释,否则需保存在2℃到8℃的温度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到8℃时,24小时内本品的化学和物理性质保持稳定。
【包装】
30ml透明玻璃瓶,1支/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130119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50168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PfizerLimited
地址:RamsgateRoad,Sandwich,Kent,CT139NJ,UnitedKingdom
生产厂:Pharmacia&UpjohnCompany
厂商地址:7000PortageRoad,Kalamazoo,MI49001,USA 美国
【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伏立康唑
商品名称:威凡(Vfend)
英文名称:Voriconazole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Fulikangzuo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伏立康唑,其化学名称为(2R,3S)-2-(2,4-二氟苯基)-3-(5-氟基-4-嘧啶)-1-(1H-1,2,4-三唑-1-基)-2-丁醇。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6H14F3N5O 分子量:349.31 本品所含辅料为:磺丁倍他环糊精钠(SBECD)。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白色固体。
【适应症】
本品为广谱的三唑类抗真菌药,适用于下列真菌感染:(1)侵袭性曲霉病。(2)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中的念珠菌血症。(3)对氟康唑耐药的念珠菌引起的严重侵袭性感染(包括克柔念珠菌)。(4)由足放线病菌属和镰刀菌属引起的严重感染。本品主要用于进展性、可能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患者的治疗。
【规格】
200mg
【用法用量】
1、静脉制剂的配制溶解未使用的产品或废弃材料应按当地规定进行处理。 伏立康唑粉针剂使用时先用19ml注射用水或者19ml氯化钠注射液(9mg/ml[0.9%])溶解成20ml的澄清溶液,溶解后的浓度为10mg/ml。如果无法将稀释剂吸入粉针剂瓶,则弃去此瓶。推荐使用标准20ml注射器(非自动化注射器),以保证在稀释时量取准确剂量(19ml)的注射用水或者氯化钠注射液(9mg/ml[0.9%])。稀释后摇动药瓶直至药物粉末溶解。 本产品仅供单次使用,未用完的溶液应当丢弃。只有清澈、无颗粒的溶液才能使用。 用药时,已溶解好的浓缩液按所需量加到推荐的、相容的稀释液中(见下述),最终配成含量为0.5~5mg/ml的伏立康唑溶液。 稀释伏立康唑必须以不高于5mg/mL的浓度滴注,滴注时间须1~2小时。因此,浓度为10mg/mL的伏立康唑应进一步稀释(可以作为稀释剂的溶液见下文): 1.根据患者体重,计算稀释10mg/mL伏立康唑浓缩液的所需体积(见表1) 2.为加入所需体积的伏立康唑浓缩液,需从输注袋或输注瓶中吸掉和弃去至少同样体积的稀释剂。当加入10mg/mL伏立康唑浓缩液时,输注袋或输注瓶中剩余的稀释剂应可使药物的最终浓度介于0.5mg/mL和5mg/mL之间。 3.使用合适体积的注射器和无菌技术,从相应数量的伏立康唑粉针剂瓶中吸取所需体积的伏立康唑浓缩液,加入输注袋或输注瓶中。丢弃未用完的粉针剂瓶。 伏立康唑最终配制溶液的静脉滴注速度最快不超过每小时3mg/kg,滴注时间须1~2小时。 注射用伏立康唑为无防腐剂的单剂无菌冻干粉剂。因此,从微生物学的角度,稀释后必须立即使用。如果不立即滴注,在使用前的保存时间和条件将由使用者负责,保存在2℃到8℃的温度下,除非是在严格控制的、经过验证的无菌条件下进行溶解的,否则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伏立康唑可以采用下列注射液稀释: 9mg/ml(0.9%)的氯化钠注射液复方乳酸钠注射液 5%葡萄糖和复方乳酸钠注射液 5%葡萄糖和0.45%氯化钠注射液 5%葡萄糖注射液含有20mEq氯化钾的5%葡萄糖注射液 0.45%氯化钠注射液 5%葡萄糖和0.9%氯化钠注射液伏立康唑与其他溶液的相容性尚不清楚。参见“配伍禁忌”。配伍禁忌本品禁止和其它药物,包括肠道外营养剂(如Aminofusin10%Plus)在同一静脉输液通路中同时滴注。伏立康唑与Aminofusin10%Plus物理不相容,二者在4℃储存24小时后可产生不溶性微粒。本品滴注结束后,其静脉输液通路可能可用于其它药物的滴注。血制品和短期输注的电解质浓缩液:开始伏立康唑治疗前应纠正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部分)。即使是各自使用不同的输液通路,本品禁止和血制品或短期输注的电解质浓缩液同时滴注。全肠外营养液:使用本品时不需要停用全肠外营养,但需要分不同的静脉通路滴注。如果通过多腔管进行滴注,全肠外营养需要使用与本品不同的端口。本品禁止用4.2%碳酸氢钠溶液稀释。 2、剂量的一般考虑本品在静脉滴注前先溶解成10mg/ml,再稀释至不高于5mg/ml的浓度。静脉滴注速度最快不超过每小时3mg/kg,每瓶滴注时间须1~2小时。 伏立康唑粉针剂不可用于静脉推注。 在使用伏立康唑治疗前或治疗期间应监测血电解质,如存在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等电解质紊乱应予以纠正。 成人用药无论静脉滴注还是口服给药,第一天均应给予首次负荷剂量,使其血药浓度接近于稳态浓度。由于口服剂型的生物利用度很高(96%),在有临床指征时口服和静脉滴注两种给药方法可以互换。本品另有规格为50mg和200mg的片剂,和40mg/ml干混悬剂。 3、推荐剂量及其调整和治疗持续时间 治疗持续时间治疗持续时间视患者用药后的临床疗效及微生物学检测结果而定,谨慎选择合理治疗时间。见[注意事项]。静脉用药的疗程不宜超过6个月。对于6个月以上的长期治疗,应仔细权衡获益与风险。 剂量调整(成人)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严密监测其潜在的不良反应,并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及时调整药物方案,参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如果患者治疗反应欠佳,口服给药的维持剂量可以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300mg;体重<40kg的患者,剂量调整为每日2次,每次150mg。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上述较高的剂量,口服给药的维持剂量可以每次减50mg,逐渐减到每日2次,每次200mg(体重<40kg的患者,减到每日2次,每次100mg)。 如果用于预防,请参见下文。 2岁~<12岁以下的儿童和轻体重青少年(12~14岁且体重<50公斤者)应按儿童剂量服用伏立康唑,因为与成人相比,这些青少年的伏立康唑代谢方式与儿童更相似。 建议通过静脉滴注疗法开始治疗,并且只在取得明显临床改善时才考虑口服疗法。请注意,8mg/kg静脉滴注时伏立康唑暴露量大约是9mg/kg口服时伏立康唑暴露量的两倍。 儿童的推荐剂量是基于干混悬剂的研究。尚未在儿童中进行口服混悬剂和片剂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考虑到儿童患者的胃肠通过时间可能较短,片剂在儿童的吸收可能与成人患者不同。因此建议2~<12岁的儿童患者采用口服干混悬剂配方。 对于所有其他青少年(12至14岁且体重≥50kg;15至17岁任何体重),伏立康唑应按成人剂量给药。 剂量调整(儿童[2至<12岁]和轻体重青少年[12至14岁且<50kg])如果患者反应不足,可按照1mg/kg增加剂量(如果最初使用的最大口服剂量为350mg时增幅为50mg)。如果患者无法耐受治疗,则按照1mg/kg降低剂量(如果最初使用的最大口服剂量为350mg时降幅为50mg)。尚未对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的2~<12岁儿童患者应用本品进行研究。 成人及儿童中的预防预防应当从移植当天开始且预防用药天数最长可为100天。应根据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发生风险尽可能缩短预防用药天数(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免疫抑制确定)。只有当免疫抑制或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持续时,移植后的最长预防用药天数才可持续至180天。 剂量在各年龄组中推荐的预防给药方案与治疗给药方案相同。请参见上面的治疗给药方案表格。 预防持续时间尚未在临床试验中对伏立康唑使用时间超过180天的安全性和疗效进行充分的研究。对于180天(6个月)以上的伏立康唑预防使用,需仔细评估效益与风险平衡。 以下内容同时适用于治疗和预防剂量调整对于预防使用,当缺乏疗效或发生治疗相关不良事件时,不建议调整剂量。如果发生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则必须考虑停用伏立康唑以及使用替代抗真菌药物。 合并用药时的剂量调整与苯妥英合用时,建议伏立康唑的口服维持剂量从每日2次,每次200mg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400mg(体重<40kg的患者,剂量从每日2次,每次100mg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200mg)。伏立康唑应避免与利福布汀合用。如果必须联合使用时,建议伏立康唑的口服维持剂量从每日2次,每次200mg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350mg(体重<40kg的患者,剂量从每日2次,每次100mg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200mg)。与依非韦伦合用时:如伏立康唑的维持剂量增加至每12小时400mg而依非韦伦的剂量减少50%,即减少到300mg每日1次时,伏立康唑可与依非韦伦联合使用。停用伏立康唑治疗的时候,依非韦伦应当恢复到其最初的剂量。 4、老年人用药老年人应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 5、肾功能损害者中度到严重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发生赋形剂磺丁倍他环糊精钠(SBECD)蓄积。此种患者宜选用口服给药,除非应用静脉制剂的利大于弊。这些患者静脉给药时必须密切监测血清肌酐水平,如有异常增高应考虑改为口服给药。 伏立康唑可经血液透析清除,清除率为121ml/min。4小时血液透析仅能清除少许药物,无需剂量调整。 静脉制剂的赋形剂磺丁倍他环糊精钠(SBECD)在血液透析中的清除率为55ml/min。 6、肝功能损害者轻度至中度肝硬化患者(Child-PughA和B)伏立康唑的负荷剂量不变,但维持剂量减半。目前尚无伏立康唑应用于重度肝硬化患者(Child-PughC)的研究。伏立康唑治疗肝功检查异常患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碱性磷酸酶(AP)异常或总胆红素高于正常上限5倍以上)的安全性数据非常有限。有报道伏立康唑与肝功能检查异常增高和肝损害临床体征有关,如黄疸,因此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权衡利弊。肝功能损害者应用本品时必须密切监测药物的毒性反应。 7、儿童用药尚未在2岁以下儿童患者中评估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不良反应】
1、安全性概要伏立康唑的安全性数据来自一个包括2000多例受试者(包括接受治疗患者1655例和预防性研究患者279例)的安全性数据库。它代表了不同的人群,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患食道念珠菌病和难治性真菌感染的HIV感染患者,患念珠菌血症和曲霉病的非粒细胞减少患者以及健康志愿者。705例患者的伏立康唑疗程超过12周,其中164例患者接受伏立康唑治疗超过6个月。 最常见的报告的不良反应是视觉障碍、发热、皮疹、呕吐、恶心、腹泻、头痛、外周水肿、、肝功能检查异常、呼吸窘迫和腹痛。 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一般为轻到中度。按年龄、种族和性别对安全性数据进行分析,未见显著的临床差异。 2、不良反应列表表2列出了所有可能有因果关系的不良反应。其中大多数研究是开放性的,并按器官系统和发生频率分类。发生频率:很常见:(≥1/10);常见(≥1/100但<1/10);少见(≥1/1000但<1/100);罕见(≥1/10000但<1/1000);非常罕见(<1/10000);未知(无法从已知数据推断)。在各发生频率组,不良反应类型按其性质严重度降序排列。 对所选不良反应的描述视觉障碍:和伏立康唑有关的视觉损害很常见。和伏立康唑治疗有关的视觉障碍在治疗研究中很常见。临床试验中,包括短期和长期治疗,约21%的受试者出现视觉改变/增强,视物模糊,色觉改变或畏光。视觉障碍呈一过性,可以完全恢复。大多数在60分钟内自行缓解,未见有临床意义的长期视觉反应。有证据表明伏立康唑重复给药后这种情况减轻。视觉障碍一般为轻度,导致停药的情况罕见,没有长期后遗症。视觉障碍可能与较高的血药浓度和/或剂量有关。虽然伏立康唑的作用部位似乎主要局限于视网膜,但其作用机制仍不清楚。一项研究中,以健康志愿者为对象研究了伏立康唑对视网膜功能的影响,发现本品可减小视网膜电波波形的振幅,停药后则恢复正常。视网膜电图(ERG)通常用于检测视网膜中的电流情况。ERG的变化在29天的治疗期内没有进展,停用伏立康唑后完全恢复。上市后曾有长期视觉不良事件报告。 皮肤反应:临床试验中,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皮肤反应常见。但这些患者患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合并使用了多种伴随药物产品。大多数皮疹为轻到中度。伏立康唑治疗期间患者出现严重皮肤反应的情况罕见,这些严重反应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和多形性红斑。如果患者出现皮疹,应当密切观察,如果病损进展,则要停用伏立康唑。已有光敏反应的报告,特别是在长期治疗期间。在长期使用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中有皮肤鳞状细胞癌的报道。其形成机制仍不清楚。 临床实验室检查值(肝功能检查):伏立康唑临床研究项目中,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受试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转氨酶异常的总发生率为13.5%(258/1918)。肝功能检查异常可能与血药浓度较高和/或剂量较高有关。大多数肝功能检查异常不需调整剂量即可恢复,或者在调整剂量后恢复,有的停药后恢复。在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中,用伏立康唑后偶有严重肝毒性反应,包括黄疸,罕见肝炎和导致死亡的肝衰竭。发生上述不良事件者大多伴有其他严重的基础疾病。在开始使用伏立康唑治疗时及治疗中均应检查肝功能,如在治疗中出现肝功能异常,则需严密监测,以防发生更严重的肝损害。处理应包括肝功能实验室评价(特别是肝功能检查)。 与静脉滴注有关的反应健康受试者在静脉滴注过程中曾发生的与滴注相关的类过敏反应主要为潮红、发热、出汗、心动过速、胸闷、呼吸困难、晕厥、恶心、瘙痒以及皮疹。症状多在开始静滴后即刻出现。 预防一项针对接受异基因HSCT且先前未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成人和青少年患者所进行的开放性、对照、多中心研究对使用伏立康唑与伊曲康唑初级预防进行了比较。据报告,伏立康唑组中有39.3%的受试者因不良事件而永久停药,而伊曲康唑组中有39.6%的受试者因不良事件而永久停药。伏立康唑组有50位(21.4%)受试者因治疗中出现的肝脏不良事件而永久停用研究药物,而伊曲康唑组有18位(7.1%)。 儿童患者:在285例2~<12岁儿童患者中研究了伏立康唑的安全性,这些患者在药代动力学研究(127例儿童患者)和同情性使用项目(158例儿童患者)中应用了伏立康唑。这285例患儿中的不良反应特点与成年人相似。上市后数据显示,对比成年人,儿童患者中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可能会较高(尤其是红斑)。22例年龄不足2岁的患者在同情性使用项目中接受了伏立康唑治疗,报告了下列不良反应(不能排除与伏立康唑有关):光敏反应(1例)、心律失常(1例)、胰腺炎(1例)、血胆红素升高(1例)、肝酶升高(1例)、皮疹(1例)和视神经乳头水肿(1例)。上市后报道中已有儿童患者胰腺炎的报道。 3、在中国成年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在一项开放的、前瞻性、无对照、多中心研究中,评价了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应用伏立康唑治疗的安全性。共77名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入选,并接受伏立康唑治疗。共有62名受试者(80.5%)报告了182个治疗中出现的全因不良事件,其中90个被认为与治疗相关。治疗中出现的全因不良事件中最常见的为低钾血症(13.0%;其中5.2%与治疗相关)和视觉障碍(13.0%;所有均与治疗相关)。大部分不良事件属轻度或中度。18名受试者(23.4%)报告的不良事件属重度。14名受试者(18.2%)在研究期间发生了1个或多个严重不良事件,但均与治疗无关。另外5名受试者(6.5%)在治疗结束后发生了1个或多个严重不良事件;其中仅有1个被认为与治疗相关。7名受试者(9.1%)在研究期间死亡,另有7名受试者(9.1%)在永久中止治疗或研究结束后(但在报告期内)死亡。实验室检查异常和生命体征改变总体并不显著。 报告疑似不良反应在药品获得上市许可后,报告疑似不良反应非常重要,以便持续监测药品效益与风险之间的平衡。
【禁忌】
1、本品禁用于对其活性成份或其赋形剂超敏者。 2、本品禁止与CYP3A4底物联合使用,包括特非那汀、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和奎尼丁等。因为本品可使上述药物的血浓度增高,导致QT间期延长,并且偶见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 3、本品禁止与西罗莫司联合使用。伏立康唑可显著增加西罗莫司的血药浓度,因此,禁止合用这两种药物。 4、本品禁止与利福平、卡马西平和苯巴比妥联合使用。这些药物可能会显著降低本品的血浓度,因此,本品禁止与这些药物合用。 5、本品禁止以标准剂量与400mg(每日一次)或更高剂量的依非韦伦联合使用。健康受试者同时应用此剂量的依非韦伦与伏立康唑,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显著降低。伏立康唑也能显著降低依非韦伦的血药浓度。 6、本品禁止与高剂量的利托那韦(每次400mg及以上,每日2次)联合使用。健康受试者同时应用此剂量的利托那韦与伏立康唑,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显著降低。 7、本品禁止与麦角生物碱类药物联合使用,包括麦角胺、二氢麦角胺等。麦角生物碱类药物为CYP3A4的底物,二者合用后麦角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可能会增高而导致麦角中毒。 8、本品禁止与圣约翰草联合使用。
【注意事项】
1、过敏反应:已知对其他唑类药物过敏者慎用本品。 2、疗程:静脉用药的疗程不宜超过6个月。 3、心血管系统:伏立康唑与QTc间期延长有关。已有报道极少数使用本品的患者发生了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这些患者通常伴有一些危险因素,例如曾经接受过具有心脏毒性的化疗药物、心肌病、低钾血症或同时使用其他可能会诱发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因此在伴有心律失常危险因素的患者中需慎用伏立康唑,例如: ·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 ·心肌病,特别是目前存在心力衰竭者 ·窦性心动过缓有症状的心率失常 ·同时使用已知能延长QTc间期的药物 ·在使用伏立康唑治疗前或治疗期间应当监测血电解质,如存在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等电解质紊乱则应纠正。一项研究表明:单次给予健康志愿者相当于4倍常规剂量的伏立康唑,未发现有受试者QTc间期超过500毫秒(注:可能因此发生临床不良事件(如心率失常)的阈值)。 4、静脉滴注相关反应:在伏立康唑静脉剂型使用过程中曾观察到静脉滴注相关反应,主要是潮红和恶心。应根据症状的轻重考虑是否停药。 5、肝毒性:在临床研究中,伏立康唑治疗组中严重的肝脏反应并不常见(包括肝炎,胆汁瘀积和致死性的暴发性肝衰竭)。肝脏反应的病例主要发生在伴有严重基础疾病(主要为恶性血液病)的患者中。一过性肝脏反应,包括肝炎和黄疸,可以发生在无其他确定危险因素的患者中。通常停药后肝功能异常即能好转。 6、监测肝功能:患者接受伏立康唑治疗时必须仔细监测肝毒性。临床监测应包括在开始伏立康唑治疗时进行肝功能实验室检查(特别是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并且第一个月内至少每周检查一次。治疗时间应该越短越好,但在根据效益-风险评估后治疗继续的情况下,如果肝功检查未见改变,检查频率可以降为每月一次。患者在治疗初以及在治疗中发生肝功能异常时均必须常规监测肝功能,以防发生更严重的肝脏损害。监测应包括肝功能的实验室评价(特别是肝功能检查和胆红素)。如果肝功检查发现指标显著升高,除非医生评估患者的效益-风险后认为应该继续用药,否则均应该停用伏立康唑。在儿童和成年人均需进行肝功能监测。 7、视觉不良反应:疗程超过28天时伏立康唑对视觉功能的影响尚不清楚。有报道应用本品时发生视觉不良反应,包括视物模糊、视神经炎和视神经乳头水肿。如果连续治疗超过28天,需监测视觉功能,包括视敏度、视野以及色觉。 8、肾脏不良反应:有报道重症患者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急性肾衰竭。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有可能也同时合用具有肾毒性的药物或合并造成肾功能减退的其它疾病。 9、监测肾功能:用本品时需要监测肾功能,其中包括实验室检查,特别是血肌酐值。 10、监测胰腺功能:具有急性胰腺炎高危因素(如最近接受过化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尤其是儿童,在接受伏立康唑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胰腺功能。在这种临床情况下可以考虑监测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 11、皮肤不良反应:在治疗中罕有发生剥脱性皮肤反应者,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如果患者出现皮疹,则需严密观察。若皮损加重,必须停药。此外,伏立康唑与光毒性和假性卟啉症有关。建议所有患者(包括儿童)在伏立康唑治疗期间避免日光直射,并且适当使用防护服和有高防晒因子(SPF)的防晒霜等措施。 12、长期治疗对于180天(6个月)以上的长期暴露(治疗或预防),需仔细评估效益与风险平衡,因此,医生应该考虑是否有必要限制伏立康唑的暴露量。已有长期使用伏立康唑发生以下严重不良事件的报道:在一些有光毒性反应的患者中,已有伏立康唑长期治疗患者发生皮肤鳞状细胞癌(SCC)的报道。如果患者发生光毒性反应,咨询各科室意见后应该考虑停用伏立康唑和使用替代抗真菌药物,并将患者转诊至皮肤科。为了对癌前病变进行早期诊断和管理,有光毒性相关病变发生却继续使用伏立康唑的情况下,需系统性和定期进行皮肤病变评估。如果确诊癌前病变或者皮肤鳞状细胞癌,应停用伏立康唑。在移植患者中,已有非感染性骨膜炎合并氟化物和碱性磷酸酶升高的报道。如果患者出现与氟中毒或骨膜炎表现一致的骨骼疼痛和影像学表现,应停用伏立康唑。 13、儿童用药:本品在2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伏立康唑适用于年龄≥2岁的儿童患者。儿童和成年人均需监测肝功能。吸收不良和体重特别低的2岁到12岁以下儿童患者中,口服生物利用度有限。这种情况下,建议静脉应用伏立康唑。儿童人群中的光毒性反应频率更高。由于据报告其会向SCC发展,因此必须对该患者人群采取严格的光保护措施。对于出现光老化损伤(例如雀斑样痣或雀斑)的儿童,建议避免阳光照射并进行皮肤病学随访(即使在停止治疗后)。 14、预防如果发生治疗相关不良事件(肝脏毒性、光毒性及SCC等严重皮肤反应、严重或长期视觉障碍和骨膜炎),则必须考虑停用伏立康唑并使用替代抗真菌药物。 15、苯妥英(CYP2C9底物和强CYP450诱导剂)本品应尽量避免与苯妥英合用,权衡利弊后必须同时应用时,建议密切监测苯妥英的浓度。 16、依非韦伦(CYP450诱导剂;CYP3A4抑制剂和底物)伏立康唑与依非韦伦合用时,伏立康唑的剂量应当每12小时增加到400mg,而依非韦伦的剂量应当每24小时减少到300mg。 17、利福布汀(强CYP450诱导剂)两者合用时需密切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以及利福布汀的不良反应。除非利大于弊,否则应避免同时应用这两种药物。 18、利托那韦(强CYP450诱导剂;CYP3A4抑制剂和底物)伏立康唑应当避免与低剂量利托那韦(100mg每日2次)合用,除非对患者的利益/风险评估证明应该使用伏立康唑。 19、依维莫司(CYP3A4底物,P-gp底物)不推荐伏立康唑和依维莫司联合使用,因为伏立康唑预期会显著增加依维莫司的药物浓度。目前由于数据不足,尚无针对联合使用情况下的剂量推荐。 20、美沙酮(CYP3A4底物) 当与伏立康唑合用时,需要密切监测美沙酮的不良反应和毒性,包括QTc间期延长,因为与伏立康唑合用时,美沙酮的血药浓度会升高。可能需要降低美沙酮剂量。 21、短效阿片类药物(CYP3A4的底物)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应考虑减少阿芬太尼、芬太尼和其它与阿芬太尼结构类似并且通过CYP3A4代谢的短效阿片类药物(如舒芬太尼)的剂量。当阿芬太尼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其半衰期延长4倍,一项独立研究显示,与伏立康唑合用可使芬太尼的平均AUC0-∞升高,因此有必要密切监测阿片类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延长其呼吸监护期)。 22、长效阿片类药物(CYP3A4底物)与伏立康唑合用时,应考虑降低羟考酮和其他通过CYP3A4代谢的长效阿片类药物(如氢可酮)的剂量,并密切监测阿片类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 23、氟康唑(CYP2C9,CYP2C19和CYP3A4抑制剂)健康人群口服伏立康唑与口服氟康唑合用时,伏立康唑的Cmax和AUCτ显著增加。尚未确定降低伏立康唑和氟康唑剂量或给药频率以消除该影响的方法。在使用氟康唑后接着使用伏立康唑时,建议监测伏立康唑相关的不良反应。 24、钠含量:每瓶本品含217.6mg钠。在需要限钠饮食的患者要考虑这一点。 25、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伏立康唑对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可能有一定影响。本品可能会引起一过性的、可逆性的视觉改变,包括视物模糊、视觉改变、视觉增强和/或畏光。患者出现上述症状时必须避免从事有危险的工作,例如驾驶或操作机器。 26、胚胎-胎儿毒性伏立康唑应用于孕妇时可导致胎儿损害。动物试验中,使用伏立康唑和致畸形,胚胎毒性,妊娠期延长,难产和胚胎死亡有关系。如在孕期使用伏立康唑,或在用药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27、实验室检查使用伏立康唑前应纠正电解质紊乱,包括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患者处理应当包括实验室评价肾功能(尤其是血清肌酐)和肝功能(尤其是肝功能检查和胆红素)。 28、药物相关作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 目前尚无足够数据来评价伏立康唑在孕妇中使用的安全性。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有生殖毒性,但对人体的潜在危险性尚未确定。 伏立康唑不宜用于孕妇,除非对母亲的益处显著大于对胎儿的潜在毒性。 育龄期妇女 育龄期妇女应用伏立康唑期间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妇女 尚无伏立康唑在乳汁中分泌的资料。当开始使用伏立康唑时必须停止哺乳。 生育能力在动物研究中,雄鼠和雌鼠未显示生殖能力受损。
【儿童用药】
在285例2岁到<12岁的儿童患者中研究了伏立康唑的安全性,这些患者在药代动力学研究(87例儿童患者)和同情性使用项目(158例儿童患者)中应用了伏立康唑。这285例患儿中的不良事件特征与成年人中的情况相似。22例年龄不足2岁的患者在同情性使用项目中接受了伏立康唑治疗,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不能排除与伏立康唑有关):光敏反应(1),心律失常(1),胰腺炎(1),血胆红素升高(1),肝酶升高(1),皮疹(1)和视神经乳头水肿(1)。上市后报道中已有儿童患者胰腺炎的报道。
【老年用药】
一项多剂量口服给药的研究中,健康老年男性(≥65岁)的Cmax和AUCτ较健康年轻男性(18~45岁)分别高61%和86%。但健康老年女性(≥65岁)的Cmax和AUCτ与健康年轻女性(18~45岁)无显著差异。治疗研究中未按照年龄调整用药剂量。研究中观察了血药浓度与年龄之间的关系。伏立康唑在年轻患者和老年患者中的安全性相仿,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以下为伏立康唑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和其他类型的相互作用伏立康唑通过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代谢,并抑制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的活性,包括CYP2C19,CYP2C9和CYP3A4。这些同工酶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可能分别增高或降低伏立康唑的血药浓度,因此,本品可能会增高通过CYP450同工酶代谢的物质的血浓度。 除非特别注明,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在健康成年男性志愿者中进行。采用多剂量的给药方法,每次口服200mg,每日2次,直到达到稳态浓度。这些研究结果对于其他人群和其他给药途径亦有参考意义。 正在使用能使QT间期延长的其他药物者需慎用伏立康唑。与伏立康唑合用时,通过CYP3A4同功酶代谢的药物(如部分抗组胺药、奎尼丁、西沙比利、哌迷清)血药浓度可能会增高,因此,禁止这两种药物合用。 药物相互作用表伏立康唑与其它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详见下表(每日1次用“QD”表示,每日2次用“BID”表示,每日3次用“TID”表示,未确定用“ND”表示)。每个药代动力学参数的箭头方向是基于各参数几何平均值比值的90%置信区间确定,位于80~125%范围之内(?)、之下(↓)或之上(↑)。星号(*)表示二者之间有相互作用。AUC、AUCt和AUC0-∞分别表示给药间隔、从零到血液中可检测到药物的时间以及从零到无穷的药时曲线下面积。 该表格中的相互作用按下列顺序阐述:禁止合用;合用时需要调整剂量并进行密切的临床和/或生物学监测;最后是无明显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但可能在临床治疗中受到关注。
【药物过量】
在临床研究中有3例儿童患者意外发生药物过量。这些患者接受了5倍于静脉推荐剂量的伏立康唑,其中出现1例持续10分钟的畏光不良反应。目前尚无已知的伏立康唑的解毒剂。伏立康唑已知的血液透析的清除率为121ml/min,赋形剂SBECD的血液透析清除率为55ml/min。所以当药物过量时血液透析有助于将伏立康唑和SBECD从体内清除。
【临床试验】
在本节中,临床疗效评定为治愈和好转者均统计为有效。 1、曲霉菌感染——伏立康唑在预后差的曲霉菌病患者中的疗效体外伏立康唑对曲霉菌属具有杀菌作用。在一项开放、随机、多中心的研究中,比较了伏立康唑和两性霉素B在277例免疫功能减退的急性侵袭性曲霉病患者中的疗效和生存受益,疗程为12周。在第1个24小时内,每12个小时静脉滴注6mg/kg负荷剂量的伏立康唑。之后,每12个小时使用4mg/kg的维持剂量,持续至少7天。然后,转为口服剂型治疗,每12小时服用200mg。静脉滴注伏立康唑的治疗时间中位数为10天(范围2~85天)。在静脉滴注伏立康唑治疗后,口服伏立康唑治疗时间的中位数是76天(范围2~232天)。 治疗组和对照组的总有效率分别为53%和31%(基线时异常的症状体征以及影像学/支气管镜检查完全或部分恢复正常)。治疗组第84天生存率显著高于对照组。此外,伏立康唑在死亡时间和因毒性停药的时间方面均有显著优势,并具有显著的临床意义和统计学意义。 这项研究证实了早期一项前瞻性研究的结果。后者的研究对象为伴有预后不良危险因素的患者,包括移植物抗宿主病,特别是颅内感染(通常死亡率为100%)患者,经本品治疗后获得了良好效果。 本项研究包括了伴有骨髓移植、实体器官移植、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癌症或者艾滋病等基础疾病患者的脑部、窦、肺部曲霉病和播散性曲霉病。 2、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念珠菌血症 一项开放、对照研究,以二性霉素B继予氟康唑的序贯疗法为对照,证实了伏立康唑作为念珠菌血症初始治疗的有效性。该研究纳入370例证实为念珠菌血症的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年龄12岁以上),其中248例接受伏立康唑治疗。9例伏立康唑组和5例二性霉素B继予氟康唑序贯组的患者,同时还存在经真菌学证实的深部组织感染。该研究排除了肾功能衰竭的患者。两组中位治疗时间均为15天。主要分析中,“治疗有效”由对给药方案处于盲态的数据审核委员会(DRC)进行评价,“治疗有效”定义为:治疗结束后(EOT)12周时,所有感染症状和体征缓解/改善,同时念珠菌从血液里和感染的深部组织清除。EOT后12周没有接受评价的患者视为治疗失败。该分析示两治疗组均有41%的患者治疗有效。 次要分析采用最近一个可评价时间点(即:EOT,或EOT后2,6,或12周)的DRC评价结果,伏立康唑与二性霉素B继予氟康唑序贯治疗的成功率分别为65%和71%。对于不同时间点的研究者评价的有效率结果列于下表: 3、严重的难治性念珠菌感染本项研究包括有55例严重的难治性念珠菌感染患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和其它侵袭性念珠菌病),这些患者以前已经过抗真菌治疗,特别是氟康唑,但均无效。经伏立康唑治疗后有效者24例(15例治愈,9例好转)。对氟康唑耐药的非白念珠菌菌株感染者中,3/3的克柔念珠菌(治愈)和6/8的光滑念珠菌(5例治愈和1例好转)感染治疗有效。有限的药敏资料也支持了临床疗效。 4、足放线病菌属和镰刀菌属感染伏立康唑对以下罕见的真菌感染有效: 足放线病菌属:伏立康唑治疗组中,28例尖端足分支霉菌感染患者中治疗有效者16例(6例治愈,10例好转);7例多育足分支霉感染患者中2例治疗有效(均为好转)。此外,3例混合(1种以上病原菌,其中包括足放线病菌属)感染者中1例治疗有效。 镰刀菌属:伏立康唑治疗组17例患者,7例有效(3例治愈,4例好转)。这7例患者中,3例为眼感染,1例为窦感染,3例为播散性感染。另有4例患者为包括珠镰孢菌属在内的混合感染,其中2例治疗有效。 上述罕见病原菌感染中,大多数患者对原有的抗真菌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 5、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初级预防-在接受HSCT且先前未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患者中的疗效一项针对接受异基因HSCT且先前未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IFI的成人或青少年患者所进行的开放性、对照、多中心研究比较了使用伏立康唑与伊曲康唑进行初级预防的疗效。“治疗有效”定义为:接受HSCT后能够持续使用研究药物预防达100天(中断治疗不大于14天),以及接受HSCT后存活180天且未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的侵袭性真菌感染(IFI)。修正的意向性治疗(MITT)研究组包括465位接受异体HSCT的患者,其中45%的患者患有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所有患者中有58%采用清髓性预处理方案。患者在接受HSCT后立即开始使用研究药物进行预防:224位接受伏立康唑,241位接受伊曲康唑。在MITT研究组中,使用研究药物进行预防的中位持续时间分别为伏立康唑组96天,伊曲康唑组68天。下表列出了治疗有效率和其他次要终点: 下表分别列出患有AML和采用清髓性预处理方案的患者到第180天时的突破性IFI发生率和主要研究终点(第180天时治疗有效): AML 清髓性预处理方案 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次级预防-在接受HSCT且先前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侵袭性真菌感染(IFI)的患者中的疗效一项针对接受异基因HSCT且先前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IFI的成人患者所进行的开放性、非对照、多中心研究评估了使用伏立康唑进行次级预防的疗效。主要终点为接受HSCT后第一年期间确诊或临床诊断IFI的发生率。MITT研究组包括40位先前发生IFI的患者,其中31例为曲霉病,5例为念珠菌病,4例为其他IFI。在MITT研究组中,使用研究药物进行预防的中位持续时间为95.5天。在接受HSCT后的第一年期间,有7.5%(3/40)的患者发生确诊或临床诊断IFI,包括一例念珠菌血症病例、一例赛多孢子菌病病例(两例皆为先前IFI的复发)、以及一例接合菌病病例。第180天时的生存率为80.0%(32/40),而1年时的生存率为70.0%(28/40)。 6、疗程临床研究中,705例患者伏立康唑的疗程超过12周,164例超过6个月。 7、儿童用药经验用伏立康唑治疗61例确诊或高度怀疑为侵袭性真菌感染的儿童患者,年龄为9个月到15岁,其中2~12岁者34例,12~15岁者20例。大多数(57/61)患儿曾应用过其他抗真菌药物,但均失败。在治疗性研究中包括了5例12~15岁的患儿,其余患儿则在同情性使用项目中接受了伏立康唑治疗。这些患儿的基础疾病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27例)和慢性肉芽肿病(14例)。真菌感染中以曲霉病最为常见(43/61;70%)。 8、对于QT间期的临床研究一项单剂随机、安慰剂对照、交叉研究评价了伏立康唑和酮康唑对QT间期的影响。健康受试者分别口服伏立康唑800mg、1200mg、1600mg和酮康唑800mg,安慰剂校正后的平均最大QT间期延长时间分别为5.1毫秒、4.8毫秒、8.2毫秒和7.0毫秒。任何一组受试者QT间期的延长时间与基线相比均不超过60毫秒。未发现有受试者QT间期超过500毫秒这一潜在临床相关阈值。 9、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的疗效在一项开放的、前瞻性、无对照、多中心的研究中,证实了伏立康唑在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中的疗效。共计77名确诊或临床诊断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的中国患者入选研究,并接受伏立康唑治疗。主要终点为,第6周总体疗效评价时改良的意向治疗人群(MITT)的治疗成功率(定义为“痊愈”或“改善”的受试者比例),其结果高达74.3%(95%CI:62.4%,84.0%),且与在符合方案人群(PP)中的结果相当,具体见下表。本研究的次要疗效终点包括:第6周时的临床改善率77.1%(95%CI:65.6%,86.3%)、内镜检查/影像学改善率52.9%(95%CI:40.6%,64.9%)、真菌学清除率(定义为“清除”或“假定清除”)58.6%(95%CI:46.2%,70.2%),以及第6周时改良的意向治疗人群的再次感染率1.4%(95%CI:0.0%,7.7%)。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作用机制伏立康唑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中由细胞色素P450介导的14α-甾醇去甲基化,从而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体外试验表明伏立康唑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本品对念珠菌属(包括耐氟康唑的克柔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白念珠菌耐药株)具有抗菌作用,对所有检测的曲菌属真菌有杀菌作用。详见说明书。
【药代动力学】
详见说明书。
【贮藏】
密闭,在室温下保存。
稀释后的溶液:2℃到8℃保存,不超过24小时(放在冰箱内)。本品为密闭的无菌粉末。因此,从微生物学的角度来看,稀释后必须立即使用。如果不立即静脉滴注,除非是在无菌环境下稀释,否则需保存在2℃到8℃的温度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到8℃时,24小时内本品的化学和物理性质保持稳定。
【包装】
30ml透明玻璃瓶,1支/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130119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50168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PfizerLimited
地址:RamsgateRoad,Sandwich,Kent,CT139NJ,UnitedKingdom
生产厂:Pharmacia&UpjohnCompany
厂商地址:7000PortageRoad,Kalamazoo,MI49001,USA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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